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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抓实五项措施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发布时间: 2018-03-27 作者: 民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水平,改善特困人员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区民政局抓实五项措施做好我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标准,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建立特困人员供养经费自然增长机制,严格落实特困人员供养标准。2017年7月起,我区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从上年的7680元提高到836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9180元。2018年一季度共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经费74.5万元。

二是组织结对牵手,建立特困人员关爱制度。积极开展牵手结对帮扶活动,全面建立农村特困老人关爱照料制度。由镇街民政办、一名党员或村(居)干部、一名供养对象的亲属、邻居或社区网格员、一名镇村医务人员与供养对象签订五方关爱照料服务协议,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三是加大政府投入,提升敬老院服务质量。各镇街先后投入700多万元用于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升级改造,各敬老院初步具备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功能,农村特困集中供养对象生活条件得到了根本改善。

四是探索医疗救助新机制,实现病有所医。为解决特困人员医药费统筹标准低、看病贵、看病难的实际问题,我区从2014年7月1日起,将特困人员医药费统筹标准从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1000元,全额资助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我区7家农村敬老院都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协议,为敬老院老人开展体检和相关医疗服务,确保五保老人不出院能看病。可以说,全区所有特困人员的医疗救助实现了“全覆盖、全救助、无缝对接”,为特困人员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医疗便利。

五是加大帮扶慰问力度,提升特困人员幸福指数。建立了区级机关16家单位定点联系挂钩帮扶全区7家敬老院的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常态化为敬老院特困人员提供帮助和精神关爱。近几年来,区财政在落实每名特困人员500元普惠制慰问金的基础上,每年年底从福彩公益金中拿出30多万元用于敬老院的帮扶慰问。给敬老院添置护理床,给所有五保老人购买御寒物资、发放春节期间生活补助、压岁钱,极大地提升了特困人员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