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高港区民政局工作动态

泰州市高港区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6-10 作者: 民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自“5.25”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康复中心宿舍火灾事故后,高港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短短10天时间进行召开两次消防安全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安全进行全面督查。

6月1日,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斌召开会议,研究部署2015年消防工作各项任务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分管民政、安全的负责人,消防、安监、民政、卫生等部门负责人以及民政局职能科室人员、各镇(街道)民政办主任、全区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观看了近两来全国发生的火灾视频,区消防大队通报一年来全区火灾发生情况,各消防成员单位向吴斌副区长提交了安全责任状,口岸街道、区民政局等单位作了交流发言。最后,吴斌常委强调要求: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严格履行消防管理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公共设施建设、夯实村居消防基础工作、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开展养老机构专项检查、突出消防救援能力建设、扎实抓好消防宣教培训、做好夏季消防检查工作。

6月10日,高港区委副书记张兆洋,副区长蔡秋云按照区委书记王建的要求,召开了全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督查推进会,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养老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道)分管民政工作、安全工作和政法委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首先听取了各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自查和督查情况的汇报,区检察院利用典型的追责案例,讲解了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着重讲解了失职和渎职的责任追究以及事故发生后责任倒查机制。最后,张兆洋副书记强调:一是思想上务必高度重视,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这个问题上,马虎不得、草率不得,必须万无一失,否则“一失万无”。二是措施上务必落实到位,做到整改有序、监管有力,着重抓好“八查”,同时进一明确各单位职责,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并由区政法委牵头,区民政、消防、住建、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成立专家组,对全区养老机构进行逐项排查,并制定“一院一册”,限期督查整改到位。三是机制上务必健全高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合作,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