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联合区检察院、公安分局共同 开展“校园欺凌及突发事件应对”巡讲 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什么是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和突发事件,该如何应对呢?对校园欺凌行为又如何处罚?
根据国务院印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落实年行动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28号)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遏制校园欺凌及突发事件发生,5月31日上午,区民政局联合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在泰州市田河小学开展“校园欺凌及突发事件应对”巡讲暨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活动分三项议程:一是举行法制辅导员聘请仪式。泰州田河小学聘请区检察院未检科汤晶萍检察官为田河小学法制副校长,徐校长现场颁发聘请证书。二是进行“校园欺凌及应对事件”主题课堂讲座。区检察院汤检察官、区公安分局王警官分别就“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校园欺凌涉及的相关处罚”、“如何应对和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生动而又详细的讲解。三是为留守儿童赠送知识读本。区民政局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现场为留守儿童赠送了十大名著等知识读本,共计350册。
此次“校园欺凌及突发事件应对”巡讲暨关爱留守儿童活,希望引导同学们跟校园欺凌、校园暴力说“不”,懂得怎样保护好自己,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和施害者,倡导孩子们“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