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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江药业跻身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企业

发布时间: 2016-08-02 作者: 经信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日前,国家工信部公布了2016年全国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典型经验,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实施G-D-P管理模式的经验”上榜。这也是扬子江药业继2014年荣获江苏省质量奖、2016年荣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后的又一含金量极高的国家级质量荣誉,标志着集团的质量管理模式和创新管理得到国家的高度认可和肯定。

    据了解,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制造2025》全面实施,推动工业企业质量管控能力提升,工信部自4月份正式启动2016年“质量标杆”评选活动,从质量管理(技术)方法、“互联网”应用、品牌培育等三个方向,遴选具有适用性、有效性、先进性的全国质量标杆经验。经各组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和企业现场答辩等环节,全国共有33项典型经验被确定为2016年全国“质量标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