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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港经济园和高新区通过2015年度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复核和试验区认定

发布时间: 2015-10-29 作者: 经信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苏经信信推〔2012458号)要求,经园区申报,区、市经信委推荐,省经信委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程序,我区临港经济园通过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复核,高新区通过2015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试验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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