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组织开展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
9月7日,区发改委根据国家发改委、商务部《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2017年第11号)要求,组织开展2017年度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工作。
此次配额再申请的受理范围主要包括:①2017年分配的进口配额已经全部用完且能提供海关报关单复印件的企业;②符合《2017年粮食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23号)和《201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申请和分配细则》(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53号)中所列申请条件但在年初分配时未申请2017年进口关税配额的新用户。
具体举措:①严格排查申报企业资质和配额使用中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买卖等行为;②督促申报企业严格按照《2017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要求填写相应品类的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并报送所有配额证原件及对应的海关报关单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