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顺利完成《高港区“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初稿)》编制工作
近日,区发改委在吃透上情、把握区情、了解下情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顺利完成《高港区“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初稿)》(以下简称《标准(初稿)》)编制工作。
《标准(初稿)》共分为乡镇、街道、建制村、城市社区、自然村、居住小区等6个部分,涵盖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市政公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生活服务等11个领域,涉及112项具体服务,并就各服务项目逐一明确了配置标准、配置主体和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