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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被废止

发布时间: 2017-11-06 作者: 发改委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国家发改委按照《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对已发布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组织进行了集中复审,根据复审结论,决定对《仓储拣选设备管理要求》等7项已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推荐性物流行业标准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