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财政支出坚持民生为重
区财政局从加强资金统筹、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落实惠民政策、严格经费管理等方面着手,全力支持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加强资金统筹。2017年,全年预算安排169240万元用于民生支出,设立“精准扶贫”专项资金1000万元,将新增财力的80%用于民生保障,盘活各类长期沉淀闲置以及短期内不需使用的财政资金,适时调整用于保障基本民生。二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今年1-4月份,全区民生支出总计完成928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七成,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支20922万元,增长29.09%,支出增幅远高于收入增幅。三是落实惠民政策。区财政合力安排和积极上争镇村建设及困难补助、棚户区改造、文化旅游、农田水利等惠民项目,推进项目扶贫,增强造血功能。及时发放各项民生资金,截至4月底,通过“一折通”发放五保分散供养经费53.85万元,下拨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565.75万元,及时分解下达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奖励资金267万元。四是严格经费管理。明确未经政府决策项目,一律不得纳入预算,确保“无项目不预算”,同时,建立起经费追加审批机制,严格控制不合理追加。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2016年减少204万元,下降1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