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政策落实,全力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助推全区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区财政局积极落实优抚政策,提供优待保障,对服役两年的义务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标准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发放,从第3年起每年增发10%;对所有退役士兵实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并优先推荐就业。近5年来,区财政局共计拨付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2148.79万元、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安置培训补助464.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