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高港区财政局工作动态

区财政局四举措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发布时间: 2016-03-25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查堵管理漏洞,根据省、市财政部门要求,高港区财政局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强财政资金安全检查。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检查工作小组,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开展自查和核查工作。二是明确内容,确定范围。检查内容包括岗位和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财政资金收付管理、会计核算管理、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落实情况和镇街财政所财务等六个方面。检查范围是镇街财政所2012年至2015年财政资金使用与监管情况。三是明析方法,确保成效。明确此次检查方式采取自查和工作组全面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镇街财政所在3月20日前全面完成自查工作。3月20日至4月10日,从局机关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镇街财政资金安全进行全面核查。四是健全制度,违规必究。凡在检查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有问题不查,查出问题不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