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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财政助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程

发布时间: 2016-07-11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升高港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近日,高港区再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加大对公共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一是加强财力倾斜。自2009年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来,已连续7次提标,从2009年的15元提高到2016年的50元,财政补助从2009年的420万元提高到2016年的1261万元,是2009年的3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二是拓宽服务内容。从9类增加到12类,受益人群不断扩大,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到了实处,彻底扭转了“重医轻防”“以医养防”的现象。三是优化拨付程序。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等方式,按照项目实施进展和绩效考核等情况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四是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资金安排挂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到位,切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受益。(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