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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出台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7-12-26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规范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近日,区财政局会同区环保局出台了《泰州高港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遵循“突出重点、注重引导、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对环保专项资金的来源、支持范围、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与管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为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保驾护航,使其发挥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