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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分解下达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奖励资金267万元

发布时间: 2017-03-24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落实《高港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关于2015年度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各镇、街道生态红线区管理级别和数量种类,区财政局及时分解下达省级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考核奖励资金267万元,其中2016年度160万元,2017年度107万元。该奖励、补助资金由各镇街、街道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至项目实施主体。对资金使用情况,区财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如有违规使用的,将在下一年度生态补偿资金在予以扣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