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精神,根据《关于扎实做好“五一”、端午期间纠正“四风”三项重点督查工作的通知》(泰高纪发〔2016〕21号),区财政局联合人社局、审计局对21家学校2016年1~5月份报支的“三公”经费有无公款送节礼和代币券卡、公款吃喝等违规现象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就节约经费、加强财务管理等提出了建议。(会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