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四个进一步”全面启动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2016年,高港区美丽乡村建设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建设标准。从新农村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入手,按照“生活宜居,环境优美,设施配套”要求,细化工作标准,更加全面、科学地引导和推动美丽乡村示范项目建设;二是进一步突出建设重点。将项目落实、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对各创建社区建设项目实施规范化管理,明确建设内容、投资金额、完成时限等;三是进一步提升建设内涵。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统筹抓好村庄环境整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四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健全督查、检查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各创建社区项目的督促指导,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建设。近日,省综改办批准高港区口岸街道引江社区和刁铺街道大丰社区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示范项目,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农业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