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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设立农业规模经营灾害风险补偿基金

发布时间: 2016-03-15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近日,高港区设立了农业规模经营灾害风险补偿基金:一是明确补助对象。全区所有经农业部门审核、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种植粮食的农场;连片5亩以上的设施蔬菜种植户;市级以上规模养殖场(户)均为补助对象。二是足额安排资金。首期安排启动资金300万元,以后每年根据收支情况,由财政补足300万元。三是严抓财经纪律。对农业生产灾害风险补偿基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转,补助金额确定后,及时通过“一折通”发放,杜绝贪污、挪用、截留等行为,在保证支农惠农的同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