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我区共发放计生奖扶资金460.99万元、特扶资金148.98万元,惠及10010人次。同时,自2016年起,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特别补助对象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700元;60周岁以下的分别为400元、500元。此项资金的发放,有效缓解了计生特扶家庭的经济困难,真正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