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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开展元旦期间“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8-01-26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根据《关于开展元旦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泰高财〔2018〕4号)要求,1月24日,区财政局联合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元旦期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检查组在前期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采取调账检查方式,实地查看被查单位相关会计凭证,制作工作底稿,并认真梳理总结“三公”经费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点,建章立制,严格管理,促进“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