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高港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保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区财政局联合相关部门就2014—2015年度高港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情况,对各乡镇及相关企业展开核查,及时做好项目资金审核拨付和清算验收,强化监督检查及绩效考核,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2014年—2015年,中央、省级下达我区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共607.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