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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展开区本级政府采购工作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 2017-11-23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近期,区财政局组织对高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6家单位的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全面掌握区本级政府采购实施情况。一是成立专项检查小组。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牵头,支出科、社保科、农业科、工贸发展科、集中收付中心等业务科室组成检查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确保检查有效开展。二是严格检查程序。按照“两随机一公开”的原则,档案检查和项目抽查相结合,严格检查程序。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先按采购形式进行分项检查,再检查废标流标等情况,最后进行综合测评;各预算单位先检查采购情况,再对集中采购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三是明确检查范围。本次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标委员会、评审组织、确定中标、中标公告、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资金结算、采购档案等方面。四是发放政府采购调查问卷。本次检查同步向各预算单位发放政府采购评价的调查问卷,包括对集中采购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涉及采购价格、采购质量、工作效率、服务水平等12个方面进行评价和意见征集,促进优化政府采购环节,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高效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