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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上调职工住房补贴和租金补贴比例

发布时间: 2016-04-01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高港区下发文件上调职工住房补贴和租金补贴比例,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区老职工住房租金补贴比例统一调整为10%,其中:在职老职工住房租金补贴比例由原来的4.9%调至10%、离退休人员住房租金补贴比例由原来的6.1%调至10%;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由原来的12%调至13%。财政年增发金额约1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