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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财政加强财务票据审核

发布时间: 2016-11-03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票据审核工作,区国库集中收付中心以新出台的会计制度与报销规定为依据,对预算单位财务报销票据实行“三审三查”,即:审发票的开票项目是否属于报销范围,查发票金额是否超过标准;审发票的各项要素填写是否齐全,查发票的开户名称与印章是否相符,审发票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查发票明细附件是否完整,始终确保原始凭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另外,不断加强收付中心票据审核内部控制,实行支付结算软件经办人员和审核人员分设控制,不得由一人办理资金支付的全过程,确保资金支付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