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加大河道长效管护投入
为进一步完善全区河道管理体制机制,提高河道管理水平,近日,高港区出台了《加强和完善全区河道长效管理的意见(修订)》。一是明确河道管理相关部门职责。各镇(街道)负责管理区级干河、镇级河道和城区河道,各村(社区)负责所属村庄河道的管理,区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水利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河道长效管理的督查、考核。二是严格河道管理的监督考核。区水利局采取经常性、不定期和定期相结合的办法,每月组织对全区河道长效管理工作进行督查考核,不定期对督查和考核情况进行通报。三是严格资金拨付。区财政根据考核结果按季拨付补助经费,以考核得分为依据,得分95分以上的,全额拨付补助经费,得分95分以下的,每少1分的扣减1%的补助经费。安排专项奖励资金10万元,对各镇(街道)河道长效管护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奖励。2016年,高港财政共安排河道长效管护补助预算资金487万元。(农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