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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出台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03-15 作者: 财政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并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民生福利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日前,高港区出台了《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明确了高港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以及各单位的工作职责,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分工配合,积极履行职能,不断完善高港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保障和监督机制。重点强调了采购人的主体责任:要科学确立采购需求、加强履约验收、开展全过程的绩效目标管理、要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列入部门预算计划。(政府采购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