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2016,高港区提高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参合农民筹资标准为人均590元,比2015年的年人均520元提高70元,其中: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由年人均120元提高到130元,财政补助水平由年人均400元提高到460元。调整后,全区新农合基金盘子将达9331万元,比2015年增加803万元,对缓解我区新农合基金支出压力、增强新农合保障能力起到积极的作用,参合农民也将会从新农合制度中得到更多更好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