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全国共评选出10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县(区),高港区榜上有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