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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被列为全国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区)

发布时间: 2017-06-15 作者: 城管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6月6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全国共评选出100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工作县(区),高港区榜上有名。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示范的县(区)要在2017年确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并在半数以上乡镇进行全镇试点,两年内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80%以上的行政村,并在经费筹集、日常管理、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