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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4月份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 2018-05-17 作者: 城管办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高港区数字城管平台4月份

案卷处理情况通报


根据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的统计,4月份通过采集员上报、媒体报道、视频监控、市级督办、领导交办等各种途径共收集城市管理信息3650件,其中立案3313件。本月各专业部门应处理案件3074件,其中部门反馈3074件,办结3074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区级平台运行分析

1.部门覆盖率分析

区级平台目前31家成员单位中有20家收到数字化城管派遣的案件,11家未有派遣案件,部门覆盖率达64.52%。

2.案件高发情况分析

4月份,区数字城管应处理城市管理事件类案件共2725件,占本月度应处理案件总数的88.65%,主要有市容环境、宣传广告等方面。其中公共绿地管理不到位、店牌店招不规范、道路破损等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置,出店经营、占道广告牌等处理后反弹现象时有发生;城市管理部件类案件共349件,占应处理案卷总数的11.35%,涉及通信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自来水管网、监控电子设施等部件。其中,雨水井盖、雨水箅子、污水井盖等问题处置较快,立杆、通讯综合井盖、无主井盖等问题处置较慢。

三、区各成员单位得分情况

按照《高港区数字化城管长效综合管理考评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数字城管案件处置情况和平台系统案件处理统计,各成员单位得分如下:

四、处置情况

总体来说,本月绝大多数成员单位案件流转规范、问题处置及时,解决了大量城市管理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

1.处置规范及时有效的单位:4月份高港高新区、口岸街道、区住建局等成员单位案件完成情况较好。高港高新区案件处置积极主动,回复及时,实现了结案率和及时结案率双100%,综合得分100分;区住建局案件总量156起,占月度案件总数的5.07%,流转规范,处置及时,按期结案,综合得分100分;口岸街道案件总量达164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5.34%,全部按时结案,综合得分100分,刁铺街道案件总量达162件,占月度案件总数的5.27%。从本月起永安洲镇、胡庄镇、大泗镇、白马镇的二级平台已进入试运行阶段,初步实现了数字城管区域全覆盖。

2.运行质态优化幅度较大的单位:区城管办、雕花楼景区、交警二大队、自来水公司、民政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广电网络公司等成员单位。

3.存在的问题:本月因个别街道的平台操作人员麻痹松懈,平台上一起案件未及时处理,导致平台按期结案率有所下降。请各成员单位务必认真对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工作的通知》(泰高政办发[2018]24号)要求,高度重视平台案件操作流程,提高处置效率,切实把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民生问题尽早尽快解决。


                                                       泰州市高港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