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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成功处置一起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发布时间: 2018-05-14 作者: 安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期,区安监局对永安洲镇某企业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玻璃生产项目未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未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液化石油气汇流排装置现场未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探测报警仪,与车间建筑安全间距不足。执法人员立即聘请专家到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经专家确认该企业存在的问题已构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为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区安监局当场下发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企业使用液化石油气的两个车间暂时停产停业整顿,撤出现场作业人员。该企业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安监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尽快落实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