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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迅速对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进行整改

发布时间: 2018-05-04 作者: 安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4月26日,市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综合督查。督查活动结束后,区安委办连夜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归类,并形成书面材料。4月27日,区安委会印发《关于对市政府综合督查组督查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泰高安委〔2018〕7号),对反馈意见进行实名通报。

4月28日,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市政府综合督查组对我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综合督查情况通报和整改落实会议”,各园区、镇街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安监科(局、所)长,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18个部门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市政府综合督查组反馈意见,并要求被通报问题的园区、镇街及部门立即进行整改。会议同时要求各地、各部门举一反三,对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泰高政办发〔2018〕27号)文件政府和部门自查内容,重新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企业或单位开展风险点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如实反映问题,认真细致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形成自查报告和整改清单,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各项目标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