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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监局约谈部分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 2018-01-24 作者: 安监局 字体:[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1月22日下午,区安监局联合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口岸街道,在区安监局三楼会议室,约谈了江苏郁金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泰州市东方印刷板材有限公司、泰州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等3家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

会议就3家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工作进行了通报。江苏郁金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甲苯、丁酮等危化品,泰州市东方印刷板材有限公司使用硫磺、盐酸、液碱等危化品,泰州华强照明器材有限公司使用氢气、液氧等危化品,三家企业均未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报告,风险辨识管控及应急处置卡等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完善。区安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带领企业负责人共同学习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有关规定,并针对以上问题及时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明确了整改要求及期限。

会议要求,三家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对于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区安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会议还要求,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层层落实,从严从细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